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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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大连市第三批品质导游的通知

2017-11-22

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全市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大连旅游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储备旅游专业人才,市旅发委组织开展了大连市品质导游选拔工作,推出了两批共100名品质导游员。为壮大品质导游队伍,不断扩大品质导游在展示大连旅游从业者良好形象,传播旅游行业文明旅游正能量,引导全市导游队伍品质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品质导游的推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从事导游服务工作两年以上,与本市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加入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的大连市持证(电子导游证)导游员均可参加大连市品质导游推选。

已被评为我市品质导游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推选。

二、推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

2.坚守导游岗位,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文明服务和文明引导意识,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受到所在单位和游客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4.近两年没有因服务质量问题受过处罚。

三、推选办法

由各旅行社、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组织推荐报名。被推荐导游员如实填写大连市品质导游推荐表(后附),经推荐单位核实同意后加盖公章,于1128日前报至市旅发委。市旅发委对各单位推荐的品质导游人选材料予以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导游员进行免费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向社会公示无意见后,向社会发布。大连市品质导游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品质导游称号。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导游积极参与推选,要严格按照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推选工作,切实将服务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导游员推选出来,树立我市品质导游典型。

2.要加强引导,通过品质导游推选工作,带动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增强导游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激励品质导游坚持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职业操守,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3.各旅行社签约导游推荐表由旅行社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市旅发委管理处,电话:83629833;导游分会会员请将推荐表报送至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联系电话:82662617

推荐表下载

大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117